四川省旅游局:三条黄金旅游线有了参考指导价

Filed Under 四川旅游 By 旅行者
Posted on 本文最后更新于2006-03-19 08:30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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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从明年1月1日起,四川将实行旅游线路市场参考价以及报价备案办法。据旅行社介绍,此举能有效防止价格战,帮助旅游业健康发展。

  目前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旅游局联手制订了三条路线的市场参考价,这三条路线是(以成都市六城区为出发点):九寨沟-黄龙景区,乐山大佛-峨眉山景区,自贡恐龙博物馆-蜀南竹海景区。

  三条旅游线路市场参考价(元/人)

  九寨沟、黄龙四日游(汽车团)   淡季:420   旺季:740  经济团 (含观光车)

  乐山大佛、峨眉山二日游   淡季:290   旺季340  经济团(不含索道)

  自贡恐龙、蜀南竹海   淡季:220  旺季:260 经济团 (不含恐龙博物馆)
  参考价构成据悉,旅游线路市场参考价主要由餐费、住宿费、交通费(指长途、短途公路及水路运费)、游览费(包括景区门票和合同内的景点缆车、索道和交通费)、综合服务费(包括导游、人工、通讯等费用)、税利,以及其他(包括保险费等)费用构成。

  线路定价需备案 实行市场参考价后,旅游企业确定旅游线路价格以后要填报《旅游线路价格备案表》(一式三份)报同级价格、旅游主管部门备案。旅游企业在旅游服务内容、条件和成本发生变化,且旅游线路价格低于原备案价格时,旅游企业应重新填表备案。各旅行社应在政府公布旅游线路市场参考价之日起20日内按规定向同级价格、旅游主管部门备案。对低于市场参考价的报价,旅游企业应向价格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专项说明。

  实行明码标价 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旅游局已经就上述规定特别发出通知,要求旅行社依法实行明码标价,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(价格薄),并标明旅游服务项目、服务内容及价格。涉外旅行社需同时用英文或两种以上文字标明。

固定链接  |  归类:四川旅游  |   发布于:2005-12-10 01:30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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