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公民赴尼泊尔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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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on 本文最后更新于2006-09-26 10:28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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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尼泊尔素有“山国”之称,喜马拉雅山脉横贯东西,山地面积占3/4以上,海拔900米以上的土地约占全国总面积1/2。全年分为两个主要季节:6至9月为雨季;10月至翌年5月为旱季。南北地理变化巨大,地区气候差异明显。北部为高寒山区,终年积雪,最低气温可达-41摄氏度;中部河谷地区气候温和,四季如春;南部平原常年炎热,最高气温可达45摄氏度。尼泊尔物种丰富,有6500多种植物,1000多种野生动物和鸟类。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,登山、漂流和徒步已成为三大主要旅游运动项目。

一、气候与交通
  尼泊尔素有“山国”之称,喜马拉雅山脉横贯东西,山地面积占3/4以上,海拔900米以上的土地约占全国总面积1/2。全年分为两个主要季节:6至9月为雨季;10月至翌年5月为旱季。南北地理变化巨大,地区气候差异明显。北部为高寒山区,终年积雪,最低气温可达-41摄氏度;中部河谷地区气候温和,四季如春;南部平原常年炎热,最高气温可达45摄氏度。尼泊尔物种丰富,有6500多种植物,1000多种野生动物和鸟类。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,登山、漂流和徒步已成为三大主要旅游运动项目。

  尼泊尔的交通以公路为主。加德满都及河谷地区公路交通较发达,西部山区交通落后,公路不畅,直升飞机是重要的交通工具。尼泊尔主要的自然灾害是地震和山体滑坡。喜玛拉亚山是地震多发区,1937年尼泊尔曾发生8级以上大地震。雨季的山体滑坡严重影响交通和人们的生命与财产安全。到尼泊尔旅游最好选择在旱季,避免雨季。

  二、社会与治安

  尼泊尔民风纯朴,民众对外国游客友好。治安情况尚好。近些年因政局持续动荡,带政治色彩的爆炸和人身伤害案件偶有发生。

  宗教色彩浓厚。印度教为国教。信仰印度教的人约占86%,佛教约10%,其余是基督教、伊斯兰教等。佛祖释迦牟尼诞生于尼泊尔,尼成为佛教徒朝圣之地。印度教和佛教相互通融,和睦相处。宗教场所有如下一些禁忌:

  印度教寺庙非印度教徒禁止入内。

  不准携带皮具进入寺庙,入寺入室脱鞋。

  不得触及圣所内的供奉物品和人。

  禁食黄牛肉,不得屠宰雌性动物为食。

  时差:尼泊尔比北京时间晚2:15。民用电压:220伏,50赫兹。

  三、医疗

  尼泊尔分国家、地区、县三级医疗制度,大多是公立医院。国家级医院有10所,其中加德满都有7所,全国5个发展大区各有1所。公立医院收费较低,农村以草药为主,医疗费低。大城市有私人医院。加德满都50张床位以上的私人医院有8所。尼暂没有国家医疗保险制度。私人医疗保险业己经出现,但覆盖面很小。

  四、国籍

  尼泊尔不承认双重国籍。与外国公民通婚,其子女的国籍随男性国籍。尼泊尔公民在国外与他国公民办理结婚证,回尼后还须到内政部办理登记手续。

  五、签证

  尼泊尔的签证主要有3类,即商务、旅游和非旅游签证。2003年7月开始,尼对中国公民免收签证费。旅游签证停留期一般60天,到期可向移民局申办延期。旅游签证延期收费。每延期30天,收取30美元,最多可延期3次,一年内停留期限不得超过150天。商务签证每延期30天,收取100美元。非旅游签证每延期30天,收取60美元。持旅游签证者不得在尼打工。

  中国公民经尼前往第三国,尼有关部门和一些外国航空公司常常要求到中国大使馆开具确认(护照等)或允许旅行的证明。

  旅客出示确认机票后,可在机场办理停留48小时的过境签证。

  尼泊尔在我国设有大使馆,在拉萨和香港设有总领馆,在上海设有名誉领事。

  六、海关规定

  海关限量:香烟200支,烟草50克,烈性酒1.5公升,胶卷15卷,望远镜、摄象机、录音机、照相机、笔记本电脑等各1个。所有携带物品入境时需向海关申报。随身物品不超过海关规定者免税放行。严禁携带致幻药品、武器和军火。游客可携带纪念品回国,文物出境须出示由考古局发放的特别证明。

  游客出入境可携带现金2000美元,超过须报关。1美元约合70-80卢比。旅行支票和信用卡在尼可用。

  机场税。到南亚各国的旅客每人须交纳770卢比,到世界其他地方的旅客每人1100卢比。国内机场税50卢比。

  七、紧急联系方式和电话

  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尼泊尔大使馆

  电话:00977-1-4411740

  00977-1-981023024(值班手机)

  传真:00977-1-4414045

  网站:www.chinaembassy.org.np (大使馆)

     www.np.mofcom.gov.cn(经商处)

  (二)尼泊尔有关方面

  1、外交部

  电话:00977-1-4416011;传真:00977-1-4416016

  网站:www.mofa.gov.np

  E-mail:adm@mofa.gov.np

  2、移民局

  电话:00977-1-4223590;传真:00977-1-4223127

  E-mail:www.immi.gov.np

  3、尼泊尔报警电话:100, 110, 130

  加德满都警察局:00977-1-4412780

  奇特旺地区应急电话:056-20155,056-20177

  兰毗尼地区应急电话:071-20199,071-20200

  博克拉地区应急电话:061-20033

  4、尼泊尔驻华大使馆:北京三里屯西六街1号

  电话:08610-65321795;传真:08670-65323251

  E-mail:rnebc@public.netchina.com.cn

  5、尼泊尔驻香港总领馆:香港东九龙尖沙嘴科学馆路1号

  电话:0852-23697813;传真:0852-28242970

  E-mail:rncghk@ismart.net

信息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

固定链接  |  归类:世界旅游  |   发布于:2005-06-07 04:43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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